发布会现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余志斌)为谋取毒贩高额“好处费”,孕妇竟把毒品藏在行李箱内的胸罩和内裤中,乘坐飞机运毒,最终被判无期。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报了上述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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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上旬,被告人张某(女)受人安排,将藏匿在胸罩和内裤中的20000余颗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放在行李箱内,从云南昆明乘坐飞机到达重庆,将毒品交给上家,获取了2万元的“好处费”。
几天后,张某又伙同普某,采用前述方式,携带装有毒品的行李箱从云南昆明带到重庆。在出租屋内,两人将藏有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的胸罩2个、内裤2条交给上家。上家在外出为二人取款支付“好处费”期间被民警抓获。随后,民警在该房间内将张某和普某抓获,当场查获甲基苯丙胺片剂3740.31克。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普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片剂。其中被告人张某单独运输甲基苯丙胺片剂20000余颗,并与被告人普某共同运输甲基苯丙胺片剂3740.31克,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
根据二被告人运输毒品次数、数量、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当庭拒不认罪等量刑情节,依法本应对张某、普某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但被告人张某在首次到案后发现系怀孕的妇女,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应将张某视为审判时候怀孕的妇女,对其不予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最终,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普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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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张波介绍,近五年,重庆全市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呈持续下降态势,2018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22281件26374人,2022年案件数量相比2018年下降14.14%。
从2022年案件情况分析,当前重庆毒品犯罪类型构成相对简单,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3350件,占全部毒品案件的82.31%。此外,涉案毒品种类逐渐增多,出现了涉及曲马多、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等麻精药品和氯胺酮、合成大麻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毒品犯罪,且数量呈不断增加的趋势。
同时,犯罪分子普遍使用“人货分离”等非接触方式交易毒品,利用大众网络平台发布涉毒信息,交易资金采用虚拟货币、游戏币在线支付,交货采取邮包寄递、同城快递、“丢包”等方式,交易两头不见人,毒品犯罪方式隐蔽性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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