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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6 11:19:57 来源:   婺城发布

观焦点:曝光!这个小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相关资料图)

今年2月份,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了2023年度第一批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中碧水豪园小区因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消控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自动灭火系统无法联动、消防水泵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封闭楼梯间防火门损坏率超过50%、高层建筑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30%等多处隐患,区消安委办提请区政府对碧水豪园小区进行挂牌督办并持续关注碧水豪园小区整改工作。

近期,婺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区级火灾重大隐患单位进行回访督查时发现:在过去的四个月内,该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进度缓慢,无明显整改成效。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行自我管理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和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五)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七)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下一步,区消安委将持续压实消防工作责任、推进区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在整改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

记者丨徐   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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