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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安庆市委批准,安庆市纪委监委对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原二级调研员郝祥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祥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目无法纪、恣意妄为。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赃物,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将手中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罔顾纪法底线,违规经商办企业;干预插手涉农项目申报,违规申报项目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贿赂。
郝祥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庆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安庆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祥胜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庆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江淮晨报